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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和遺囑的區別

法律3.15W
承諾書和遺囑的區別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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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承諾書和競業協議一樣嗎

這種承諾書是競業禁止規定,就是説當你離職之後一定時間內不得進入相關行業,但是,原單位應當在競業禁止期間給與你一定得補償金。
競業禁止協議是有效的,但是不得為永遠禁止,這種規定是不合法的,一般為兩年。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