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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刑事年齡

法律2.07W
校園暴力刑事年齡

學校的侵權責任是在校學生人身侵權事故爭論的焦點。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係是教育管理關係,而非監護關係。要解決學校侵權責任問題,我們必須將落腳點落到歸責原則上來,針對不同類型的校園侵權事故應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校園侵權的歸責原則有兩種,一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無行為能力人受到侵權,二是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收到侵權的情況。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刑事責任年齡降到6歲,未成年人校園欺凌就能消失嗎

第一,刑事責任年齡不可能降到六歲。本人也主張適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但是不可能將刑事責任年齡降至六歲。十歲以下未成年人心智發展非常不成熟,要求其承擔刑事責任也是極其不合理!第二,法律從來都不是萬能的!校園欺凌絕不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就能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