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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責任制書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法律1.14W
目標責任制書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關係是什麼

1、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的個人勞動條件和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否則無效。2、勞動合同約定不明時,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3、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有集體合同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11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