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採集血液事故罪是如何構成的?

法律2.58W
採集血液事故罪是如何構成的?
採集血液事故罪是如何構成的?
構成採集血液事故罪的需要滿足以下要件:主體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客體要件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衞生;主觀要件是直接故意;客觀要件是行為人非法採集血液,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