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試用期員工辭職工資應該如何結算

法律4.31K
試用期員工辭職工資應該如何結算
試用期員工辭職工資應該如何結算
1、試用期員工辭職的,工資應當按照與用人單位的約定和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來結算。用人單位應當在解約時為其出具離職證明,並且一次性為員工結算清楚工資。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