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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跑了該如何辦

法律1.84W
借款人跑了該如何辦
借款人跑了該如何辦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由於被告主動躲避導致的被告沒有出庭的情況很常見。若你被起訴到法院,收到了傳票,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決,此種情況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是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那麼結果就可想而知。
如果民間借貸案件無法聯繫到被告,使得法律文書無法送達到被傳喚人手中,則可能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即在報紙或相關媒介發佈開庭通知,經過60天公告期視為送達,此時可開庭審理。
判決生效後,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予以強制執行,甚至於有可能被人民法院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名單,將會對被執行人的生活、工作、出行等方面產生重大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