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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的效力如何認定

法律1.56W
試用期的效力如何認定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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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如何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用人單位如要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證據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比如考核指標未達到等。公司如果沒有給你繳納社保 ,你可以提起來的仲裁要求公司為你補交社保,並要求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