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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法醫鑑定申請怎麼辦

法律3.14W
不服法醫鑑定申請怎麼辦
不服法醫鑑定申請怎麼辦
1.如果不服法醫鑑定申請,則一定要堅持申請重新鑑定。那麼取得法官對重新鑑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當事人就不能單純的只是提出申請,而要圍繞重新鑑定申請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儘量蒐集證據,要盡其所能。比如對鑑定意見提出充分有據合法合理的異議,包括針對鑑定程序和鑑定結果等等。
2.這方面,可以參考的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7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內容,以及第2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意見,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