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60週歲以上勞動關係

法律1.35W
60週歲以上勞動關係
年滿60週歲勞動合同,是否還能與單位構成合同關係
你好,關於年滿60週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4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所以,關鍵是看當事人是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如果有,那麼只能算是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反之,則是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