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橫穿馬路致事故,法院:雖受傷仍擔主責
2020-07-27 09:52:18
中國法院網訊(時俊亞 徐耀軍)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法院認定原告張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2018年10月6日早晨,孫某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沿新園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經三路交叉口西時,與張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相撞,造成張某受傷,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張某入住焦作市中站區人民住院治療,經診斷為:左脛腓遠端粉碎性骨折顱腦。原告張某傷情經鑑定構成十級傷殘。張某出院後就其它賠償事項找被告孫某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
據悉,本次事故交警沒有做出事故責任的劃分。而原被告各執一詞。
原告聲稱:是被告超車時與其追尾相撞,造成兩車損害,原告受傷。因被告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被告追尾是主要原因,被告應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被告孫某辯稱:原告駕駛無牌電動車,在過十字路口時橫穿馬路,其未注意觀察、避讓和注意安全是發生本案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原告應對涉案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另查明,被告孫某所駕駛的車輛,在保險公司投保有交強險。
法院經審理,對於原告張某提交的交通事故證明、被告申請的三證人的當庭證人證言,再結合被告申請法院調取的涉案事故卷宗中相關材料,法院認為,原告張某駕駛無號電動三輪車駛入機動車道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故原告張某在該起事故中應負主要責任,被告孫某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因被告孫某駕駛的車輛投有交強險,故應由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賠償限額範圍內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被告孫某承擔40%的賠償責任。
-
業主違停遭物業鎖車,車輛損壞之責如何劃分?
淮南田家庵區法院:物業公司行為超出管理權限,應承擔八成賠償責任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周瑞平劉克永業主的車位被佔,就把自己的車輛臨時停在小區廣場出入口,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經電話通知,業主仍不挪車,物業便用鎖車器鎖住車輪,導致車輛受損。近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人...
-
幫工駕駛未投險車輛,致人損害車主需擔責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李玉瓊日前,福建省霞浦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無償幫工駕駛未投保交強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依法判決被幫工人即車主承擔賠償責任。經審理查明,2022年2月,鄭某甲駕駛二輪摩托車(後載鄭某乙),由霞浦縣往鹽田鄉方向行駛,途經鹽田...
-
員工在公司廁所內吸煙遭開除
宣城宣州區法院認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行為違法,應支付補償金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周瑞平胡光月李雯員工在公司廁所內吸煙,被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並罰款。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勞動爭議案作出判決,認定原告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員工行為...
-
女子長期遭丈夫家暴,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謝玉娟家庭本是避風港,誰知風雨從港來,選擇容忍暴力換來的卻是變本加厲,人身安全到底該如何保障?近日,福建省建寧縣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審查,對一名長期遭受丈夫家暴的女子發出人身保護令,及時為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請人撐起法治保護。小玉(女,化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