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中國法院網訊(薛靜賢)農村自建房大都找農村裏的工人來建,幹一天就給一天的工錢,大多沒有籤書面合同。那麼問題來了,一旦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他們的損失由誰承擔?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認為,應由接受勞務方與提供勞務方,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趙某系木工,原先跟着孫某做工。一兩個月後,孫某工程結束,暫未接到其他工程。此時,李某恰好承包了某户的地下室施工,聯繫孫某幫忙找木工,孫某便向其推薦了趙某。
一日,趙某在地下室登高施工過程中滑倒摔傷。趙某認為,孫某系安排自己外出做工的僱主,李某系出事工程的承包方,都應該對自己進行賠償。遂將孫、李二人訴至法院,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庭審前,趙某與孫某電話溝通賠償事宜。趙某表示:“是孫老闆介紹和安排我去做工的呀,這個事你要負責的。”
孫某堅稱,自己並非趙某的僱主,其只是介紹人,且趙某給李某做點工,工資也是他們自己結算的,與自己無關。
海安法院經審理認為,沒有書面合同時,應以僱員為誰提供勞務,僱員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誰的控制、指揮和監督,勞動報酬由誰支付等因素綜合決定。本案中,因趙某未能舉證區分孫某是安排還是介紹,不能認定孫某與趙某成立勞務關係。但趙某在李某承包的地下室進行施工時,因提供勞務而受傷的情況屬實,且李某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放棄了對趙某訴訟請求的抗辯和對證據質證的權利,不利後果由其自行承擔,從衡平利益的角度考慮,李某作為接受勞務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那麼,趙某能獲得全部賠償嗎?一方面,李某作為接受勞務的一方,對趙某負有安全注意和勞動保護的義務。李某的施工現場缺少防護措施,也未對趙某進行安全教育提醒,故李某具有過錯。另一方面,趙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登高施工過程中理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其自身對損害後果的發生也具有一定過錯。綜合雙方的過錯程度,由李某承擔50%的賠償責任,趙某承擔自身責任的50%。
-
業主違停遭物業鎖車,車輛損壞之責如何劃分?
淮南田家庵區法院:物業公司行為超出管理權限,應承擔八成賠償責任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周瑞平劉克永業主的車位被佔,就把自己的車輛臨時停在小區廣場出入口,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經電話通知,業主仍不挪車,物業便用鎖車器鎖住車輪,導致車輛受損。近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人...
-
幫工駕駛未投險車輛,致人損害車主需擔責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李玉瓊日前,福建省霞浦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無償幫工駕駛未投保交強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依法判決被幫工人即車主承擔賠償責任。經審理查明,2022年2月,鄭某甲駕駛二輪摩托車(後載鄭某乙),由霞浦縣往鹽田鄉方向行駛,途經鹽田...
-
員工在公司廁所內吸煙遭開除
宣城宣州區法院認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行為違法,應支付補償金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周瑞平胡光月李雯員工在公司廁所內吸煙,被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並罰款。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勞動爭議案作出判決,認定原告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員工行為...
-
女子長期遭丈夫家暴,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謝玉娟家庭本是避風港,誰知風雨從港來,選擇容忍暴力換來的卻是變本加厲,人身安全到底該如何保障?近日,福建省建寧縣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審查,對一名長期遭受丈夫家暴的女子發出人身保護令,及時為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請人撐起法治保護。小玉(女,化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