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物業糾紛律師,小區業主在公共車位安裝個人充電樁未獲法院支持
小區業主要求物業公司配合安裝充電樁,遭物業公司拒絕,後業主將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業主要求物業公司配合在公共車位安裝私人充電樁的案件。因公共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安裝私人充電樁屬於改變共有用途,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020年10月,郭某一家購買了新能源車輛。作為小區業主,郭某每月支付物業公司非固定車位管理費150元,並因此要求物業公司配合安裝充電樁設備,物業公司表示拒絕。郭某認為,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物業管理企業,有履行日常物業服務的義務,物業公司拒不配合安裝充電樁設備,侵害了原告和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郭某將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職責,協助原告在“新能源小客車購車充電條件確認書”蓋章確認。物業公司則認為,小區沒有固定車位,車位配比是3:1,三户一個車位,如果在公共停車位上允許原告安裝個人充電樁,對於其他住户來説是不能接受的。因此,無法給予原告蓋章確認。
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小區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北京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業主郭某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根據該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該小區停車場系由物業公司進行管理,且只有露天車位沒有車庫車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據此,郭某欲安裝充電樁的車位為小區的公共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郭某欲安裝充電樁屬於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由小區全體業主或業主大會委託的業主委員會或其他可以代表全體業主利益的單位及組織同意方可安裝。現郭某未提交任何證據證明上述單位或組織同意其在公共車位上安裝充電樁,故對於郭某要求物業公司配合蓋章確認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郭某的訴訟請求。
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
以上文本如涉嫌侵權,可與本人聯繫刪除,謝謝合作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張冰 曾慧
-
關於“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的傳説純屬謠言
有時候經常會接到一些當事人的諮詢:我和我老公/老婆感情不和分居已經超過兩年了,是不是可以視為自動離婚了?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
-
膠帶紙
刑案手記膠帶紙作者朱炳陽刑事辯護是個技術活,閲卷是最基礎的活計。非常贊同朱明勇大律師的話,閲卷要親自看,一個字一個字的看,不要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尤其物證、書證等客觀證據,有較強的證明力、説服力以及更能夠反應客觀事實,更要細緻,除了對證據“三性”的甄別外,還...
-
直播開蚌怎麼維權,商家不接受退款申請怎麼辦?
珍珠翡翠珠寶直播中,有的商家,為了能快速獲利,改變了傳統的購物方式,利用了開蚌取珍珠可以賺錢的模式,誘導消費者參與購買,數額巨大,殊不知,你想着賺別人的錢,別人卻看中的是你的本金。等你想要通過購物賺錢的時候,卻虧的本金都沒了。遇到這種情況,可以直接選擇報警,或者通...
-
離婚訴訟中撫養權到底怎麼判?
近年來,隨着協議離婚“冷靜期”規則的誕生,越來越多的夫妻因無法協商一致而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結束婚姻。尤其是那些育有子女的待離異家庭,撫養權如何分配是大家最為關心的一類問題,也是筆者接觸離婚諮詢以來經常會被問到的問題。在這裏我們需要區分幾個情形進行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