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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婚前房產加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

       在當前社會中,將婚前個人所有的房產加上婚後另一方的名字是很常見的行為,但離婚的時候就需要花費一些腦筋了。你知道在婚前房產中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後,離婚應該怎麼分配該房產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婚前房產加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房產加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

  男方在自己的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房產實質上已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按照《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的規定來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婚前房產加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

  法院在審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男女平等原則;

  第二、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原則;

  第三、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

  第四、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

  因此,應當充分考慮有無必要在婚前購買的房產加上配偶的名字,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二、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要交税嗎

  假如是夫妻關係的加名,平常為不消收費用的,只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本地的策略)。婚後要房產證加名字與房發生意業務不合,不需要交納契税、營業税和個税等税費。

  直系親屬見房產證加名是不異的,只需要兩邊拿着娶親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的管事大廳填寫一份兩邊合營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能夠管理房產證增添公有人的營業,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括配圖費、掛號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婚後房產證加名字比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三、房產抵押貸款

  住房抵押貸款,又稱按揭,是指銀行向貸款者提供大部分購房款項,購房者以穩定的收入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而在未還清本息之前,用其購房契約向銀行作抵押,若購房者不能按照期限還本付息,銀行可將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户已經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有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户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通過本篇文章分析我們可以瞭解到,在婚前房產中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該財產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婚前房產加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