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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如何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車主如何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很多交通事故中,車主與駕駛者是分開的,也就是説駕駛者並非是車主。那麼此時,對於車主來講,其是否需要承擔一部分交通事故責任呢?又該如何來承擔這個賠償責任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你答案。

(1)、自己責任

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僱主責任

在駕駛員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九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

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三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

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範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

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係,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

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受害人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其工作人員一併作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查明的事實和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確定案件的責任承擔人。屬於國家賠償法賠償事由的,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在交通事故中對車主的賠償責任進行認定時,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有的情況下車主是不用承擔責任的,而有的情況下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具體情況,還需要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本站小編為您提供相關內容,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