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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是否需要有重傷認定?

交通事故賠償是否需要有重傷認定?

一、交通事故賠償是否需要有重傷認定?

根據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標準是由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部公佈了修訂後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規定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在事故統計中和判斷標準上,死亡是以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輕傷分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發布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執行;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不含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也不含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但事故處理中的死亡不以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輕傷同樣按上述標準確定;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二、出車禍怎麼賠償

發生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迅速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並出具查勘報告。保險公司根據車險合同條款、客户提交的索賠單證、查勘人員提供的查勘報告以及公司有關理賠規定,將作出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結論。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理賠結論通知被保險人辦理領款手續。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計算:

1.醫療費:憑票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殘疾者傷殘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5.交通費:憑票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交通事故賠償會根據當事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來進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傷殘賠償金以及住院伙食補助費。因此,如果當事人在事故中受到傷害,保險公司會根據當事人重傷認定來最終確定賠償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