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司解除合同賠償標準2022
一、西安公司解除合同賠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需支付辭退員工賠償的情形是怎麼樣的?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四)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司解除合同只要是在無理由的情況之下,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還有工資的收入來進行合理的計算,但最多賠償也不會超過十二個月,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
單位沒有提前30天通知終止勞動合同違法嗎
一、單位沒有提前30天通知終止勞動合同違法嗎?是否違法需要根據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分析,如果有正當理由終止勞動合就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
-
因病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一、因病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1、因病解除勞動合同若是可以獲得賠償,賠償金在數額上等於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
-
經濟性裁員賠償金是n嗎
一、經濟性裁員賠償金是n嗎用人單位裁員,如果是依法裁員,支付N即可;符合《勞動合同法》40條的,再1;如果用人單位裁員屬於違法解除,支付2N。N是經濟補償金,2N是賠償金,賠償金是違法解除的賠償金,1是代通知金,是合法解除依據《勞動合同法》40條的才有1,不存在支付了違法的...
-
車輛追尾的車禍責任怎樣劃分
一、車輛追尾的車禍責任怎樣劃分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一方有責任的,那麼責任由一方承擔,如果雙方都有責任的,那麼責任由雙方承擔。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車禍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