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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因公司無錢拖欠工資怎麼辦?

離職後因公司無錢拖欠工資怎麼辦?

一、離職後因公司無錢拖欠工資怎麼辦?

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拖欠工資的一般情形有什麼?

1、如果簽定的有勞動合同,則按照勞動合同上規定的工資日計算,拖欠一天都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2、如果沒簽定勞動合同,則按照公司每月的財務日計算,比如説通常都是每月15號發工資,則15號為發工資日。

3、企業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資,具體日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

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週期兑現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工資,年終或考核週期期滿時結算。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4、可以把實際情況給老闆説一下,如果還不解決問題的話就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同時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簽訂勞動合同後,單位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資就屬於拖欠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沒有給實行年薪制的員工足額發放年薪,也屬於拖欠工資的情形,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