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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籤勞動合同有雙倍工資嗎?

不籤勞動合同有雙倍工資嗎?

一、不籤勞動合同有雙倍工資嗎?

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2、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從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超過一個月仍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但是需要準備相應的證據。用人單位下發的工作記錄,工作卡,工作證,工資的支付憑證,同事的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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