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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停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停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服務企業可根據車位權屬所有人委託,提供停車保管服務的,可按規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務費。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車位、車庫的歸屬】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二、小區停車費可以隨便漲價嗎?

不可以。

停車費的收費標準,應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三種定價形式。其中,住宅區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車場等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

具體定價形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保有量和停放服務供求關係確定。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車位、車庫的歸屬】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三、小區停車費收益該歸誰?

利用物業共用部分獲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的收益),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

1、全體業主所有

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的停車費、利用小區公共區域獲取廣告費如廣告宣傳欄產生的收益、小區內公共建築如按規定出租業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動房產生的收益等歸全體業主所有。

2、部分業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業、設施獲取廣告費、出租費、殘值等獲取的收益,歸部分業主所有。例如小區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時,某幢房屋產生的電梯廣告費,歸該幢房屋業主共同所有。

小區的停車費收取是徵得所有的業主的同意的,需要對停車的人士收取一定數量的停車費,停車費的收益可能歸全部的業主所有,也可能歸部分的業主所有,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