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多少
收購要約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公司股東公開發出的,願意按照要約條件購買其所持有的被收購公司股份的行為。收購要約必然會約定相應的收購期限,那麼,約定的收購期限最短是多久?今天本站小編為您回答“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多少?”這個問題。
一、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多少
收購要約的期間是指要約的有效期限。根據《股票條例》第49條規定:收購要約的有效時間從收購要約發出之日起計算,不得少於30個工作日,但對最長要約期間沒有規定。《證券法》第83條規定了最長要約期間,即“收購要約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
二、收購要約的相關事項
(一)收購要約的特點
1、廣大股東積極、普遍的請求購買發行人股票
2、請求佔發行人股票的比重相當大
3、要約的價格顯著高於市價
4、要約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轉讓的
5、要約是有條件的,通常有收購數量的上下限
6、要約在一定的期限內是不可撤回的
7、受要約人要承受賣出股票的壓力
8、在收購股票之前或同時發表收購計劃公開聲明
(二)收購要約的內容
根據中國<證券法>第82條的規定,包括:
①收購人的名稱、住所;
②收購人關於收購的決定;
③被收購的上市公司名稱;
④收購目的;
⑤收購股份的詳細名稱和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
⑥收購的期限、收購的價格;
⑦收購所需資金及資金保證;
⑧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時所持有被收購公司股份數佔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比例。
(三)公佈
①收購要約公佈的時間。《證券法》第83條規定收購人在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後公告其收購要約。《股票條例》和<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規定發起人以外的任何人直接或間接有一個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達到30%時,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向該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發出收購要約。
②收購要約公佈的程序。根據<證券法>第81-83條的規定,收購要約可直接向目標公司股東發出,但在此之前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在此後十五日後方可公告其收購行為。需要説明的是,收購要約的發出並不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為前提。
(四)變更與撤銷
①收購要約的變更。《證券法》第84條規定:“在收購要約的有效期內,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中事項的,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提出報告,經批准後,予以公告。”《股票條例》第52條規定:“收購要約發出後,主要要約條件改變的,收購要約人應當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約人。通知可以採用新聞發佈會、登報或者其他傳播形式。”
②收購要約的撤銷。《證券法》第84條第一款規定“在收購要約的有效期內,收購人不得撤回其收購要約。”《股票條例》第49條,該條規定:“自收購要約發出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收購要約人不得撤回其收購要約。”
(五)收購要約的承諾
《證券法》對收購要約的承諾沒有規定,《股票條例》規定了預受制度。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約期滿前不構成承諾,預受收購要約的受要約人有權在收購要約失效前撤回對該要約的預受。
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不得超過60日,您清楚了嗎?以上是小編關於收購要約的相關介紹,收購要約有着其特有的程序和注意事項,小編提供的內容有其侷限性。您可以通過本站網站,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為您現詳細地解答問題。
-
批准逮捕的期限是多久?
要想對嫌疑人或被告人批准逮捕的,則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行。那麼這個批准逮捕的條件都有哪些嗎?而在批捕後具體的期限又是多久呢?關於批准逮捕的期限問題,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一、批准逮捕的條件有哪些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
-
汽車非法改裝處罰標準是怎樣
一、汽車非法改裝處罰標準是怎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規定,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即沒收拼裝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的機動車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
-
醫療事故打官司的期限是多久?
一、醫療事故打官司的期限是多久?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對自己權益予以保護的權利。法律對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屬於強制性規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否則,原告的勝訴權將消滅。根據《民法通則》...
-
醫療事故鑑定期限一般是多長時間就可以拿到鑑定書?
一、醫療事故鑑定期限一般是多長時間就可以拿到鑑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