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的區別是什麼
在經濟生活當中,我們經常會聽到某公司要發生重大資產重組,有些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的原因是因為要收購一家公司。有時候我們會聽到是要約收購,有時候是協議收購。那麼什麼是要約收購,什麼是協議收購?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的區別有哪些,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的含義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向所有的股票持有人發出購買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購要約,收購該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購要約要寫明收購價格、數量及要約期間等收購條件,
協議收購是指由收購人與上市公司特定的股票持有人就收購該公司股票的條件、價格、期限等有關事項達成協議,由公司股票的持有人向收購者轉讓股票,收購人支付資金,達到收購的目的。
二、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的區別
①交易場地不同。要約收購只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進行,而協議收購則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場外通過協議轉讓股份的方式進行;
②股份限制不同。要約收購在收購人持有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達到30%時,若繼續收購,須向被收購公司的全體股東發出收購要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90%以上時,收購人負有強制性要約收購的義務。而協議收購的實施對持有股份的比例無限制;
③收購態度不同。協議收購是收購者與目標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大股東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訂立合同收購股份以實現公司控制權的轉移,所以協議收購通常表現為善意的;要約收購的對象則是目標公司全體股東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徵得目標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約收購又稱敵意收購。
④收購對象的股權結構不同。協議收購方大(相關,行情)多選擇股權集中、存在控股股東的目標公司,以較少的協議次數、較低的成本獲得控制權;而要約收購中收購傾向於選擇股權較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購難度。
⑤收購性質不同。根據收購人收購的股份佔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購可分為部分收購和全面收購兩種。部分收購是指試圖收購一家公司少於100%的股份而獲得對對該公司控制權的行為,它是公司收購的一種,與全面收購相對應。
通過以上簡單的介紹,大家應該清楚的知道什麼是要約收購,以及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的區別。當我們看到上市公司收購是要約收購還是協議收購時能有一個清楚的認識。我們可以通過交易的場地、限制等對兩者進行區分。如果在實際工作中出現收購相關的問題最好是先諮詢相關的專業的律師來進行,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錦州律師。
-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哪裏
律師解答:合同形式不同。律師解析: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區別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應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對於要...
-
怎麼簽訂代理合同
律師解析:簽訂代理合同包括的內容有:代理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代理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代理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代理合同的違約責任;代理合同發生爭議後的解決方法;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
-
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應當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按上述方式都無法確定價款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
-
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是哪些
律師解析: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可由當事人依法協商確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可以協議補充或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來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可由委託人根據中介人提供的勞務合理地確定。法律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