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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糾紛案例

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糾紛案例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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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例有哪些情況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違約糾紛



    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約定,長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賃糾紛中最為常見的一類糾紛。這一類糾紛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沒有與承租人簽訂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這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此外,合同中對租金約定不明確還有市場價格的變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規避措辭。



    2、房屋損害侵權糾紛



    這類糾紛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間由於不按約定合理使用房產,給出租人帶來房產財物損失的糾紛。當然,也有可能是房屋租賃期間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3、人身財產損失糾紛



    這類糾紛常常是由於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遭受了財產損失,比如遭竊,因此承租人主張出租人沒有妥善盡到防護責任,雙方在責任劃分上意見不一致而引起的。



    4、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糾紛



    實踐中,有的承租人以盈利為目的,在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後,又將房屋轉租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以致房屋的出租人利益受損,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是十分常見的。



    5、裝修費、修繕費分攤的糾紛



    房屋租賃關係特別是用於經營的房屋租賃關係建立後,承租人裝修房屋期間常常會發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攤銷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糾紛。



    6、房屋出售的優先權糾紛



    我國法律規定,房屋在租賃期間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視這一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有的是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先權,因而產生糾紛。



    7、變更房屋用途糾紛



    這種情況一般是承租人未徵得出租人同意,擅自將原出租房改建使用,對房屋的損害比較大,而房屋租賃承租人又認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權,引發的糾紛。



    8、單方解除合同糾紛



    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況下是無奈之舉,但也有一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寧可損失較小的利益而故意單方面毀約解除合同,從而引發了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