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境外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罪的認定
1、罪與非罪的界限
首先應查明行為人所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的是否屬於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範圍,不能把一切未公開的情況、信息都列入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範圍。其次,應與正常的信息、情報交流區別開,根據《保守國家祕密法》的規定,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經國家有關部門依照法定程序審批,與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互換情報、交流資料和信息,是合法行為。
2、本罪與間諜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區別表現在行為方式上。本罪的行為方式表現為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國家祕密或者情報;而間諜罪的行為為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如果行為人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而實施本罪的行為的,應按牽連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罪論處。如果行為人不是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而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則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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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立案標準
行為人實施了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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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二十七條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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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分裂國家罪概念
煽動分裂國家罪,是指煽惑、挑動羣眾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煽惑、挑動羣眾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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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敵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向敵人提供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行為。所謂戰時,根據《刑法》第451條的規定,是指國家宣佈進人戰爭狀態、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部隊執行戒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