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境外竊取、剌探、客觀方面有哪些表現?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重要領域的商業機密、軍事機密非常重要,任何人都不得竊取、刺探。否則這種行為一旦發生,被境外勢力利用的話,會給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我國刑法中也有具體的罪名,那麼,為境外竊取、剌探、客觀方面有哪些表現?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學習下相關知識。
一、為境外竊取、剌探、客觀方面有哪些表現?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行為。竊取,是指使用祕密手段盜竊屬於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資料或物品的行為。刺探,是指通過各種渠道、使用各種手段,非法探知國家祕密或者情報資料的行為。收買,是指用金錢、色情和其他物質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人員獲取國家祕密或者情報資料或者物品的行為。非法提供,是指國家祕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賣、交付、告知其他不應知悉該項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人的行為。本條規定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4個具體行為。只要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其中之一的,就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時被抓獲,實際上未能最終獲取國家祕密或情報,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為時,也應構成本罪未遂。
二、為境外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罪如何判刑?
為境外竊取國家祕密情報罪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同時也是指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等手段渠道來盜竊國家祕密或情報的行為,此行為嚴重危害國家的安全,刑法規定對構成竊取國家祕密情報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等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的或者情節特別惡劣的,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
三、為境外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罪的特徵是什麼?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安全與利益;
2、客觀方面表現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行為;
3、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中國公民、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4、主觀方面是故意。
綜上所述,根據刑法有關條文規定,為境外竊取、剌探、客觀方面主要表現在以非法手段及渠道,竊取、刺探、收買國家祕密。這裏的國家祕密必須是事關國家利益和安全的,只能在小範圍內限定一定人員知曉的。這種犯罪行為屬於間諜行為,我國是給予嚴懲的,最高可以對犯罪分子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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