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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租地土地使用税要交嗎?

一、企業租地土地使用税要交嗎?

企業租地土地使用税要交嗎?

企業租地土地使用税一般是要交的,除非出租的人已經交過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徵税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如果土地權屬未定,則以實際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納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沒交,那税務機關就有權向實際使用人(承租人)徵收。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1] 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綜上所述,企業因為生產的需要而租用了一塊土地用來經營時也是可能面臨繳税的事情的,因為作為租土地的一方作為事實上使用土地的主體就必須要承擔起繳税的義務,除非出租的人在之前就已經繳納過而且沒有向企業討要的情況下就不需要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