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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土地使用税調整方案是如何規定的?

隨着社會環境的變化,一些舊的法規將不再適用,故而國家立法機關會在舊的法規的基礎上,再結合實際情形,制定新的法規。阜新土地使用税就是在近年來該後最新頒發的,雖然國家機關對該法規已經進行了公佈,但是不少朋友依舊對此不甚明晰,故而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關信息。

阜新土地使用税調整方案是如何規定的?

阜新市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級和税額標準調整方案

一、調整的依據和原則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決定》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税應税範圍和税額標準的通知》(遼政發[2007]12號)文件精神,調整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税應税範圍和税額標準。

二、調整內容及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的是阜新市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各地段等級的税額標準,每平方米年税額在2006年的基礎上提高兩倍。同時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徵税範圍。執行時間為2007年1月1日。

三、調整後各地段等級的單位税額標準:

(一)城區各地段等級的範圍及單位税額標準

1、一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24元/平方米) 解放大街兩側(南起細河、北至八一路) 新華路兩側(東起利民街、西至保健街) 大眾路兩側(東起利民街、西至解放大街) 利民街兩側 (南起濱河路、北至和平路) 益民街 兩側(南起濱河路、北至經緯路) 新民街兩側 (南起濱河路、北至街心路) 勝利街 兩側(南起濱河路、北至新華路) 經緯路兩側(東起中華路、西至保健街) 街心路兩側

東市路兩側(東起勝利街、西至菜市街) 菜市街兩側(南起新華路、北至中華路) 文化街兩側 (南起濱河路、北至街心路) 建設路兩側(東起榮盛街、西至保健街)

2、二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18元/平方米) 新建路兩側(東起民族街、西至保健街) 濱河路兩側(東起榮盛街、西至保健街)

中華路兩側(東起人民大街街、西至礦工街) 西山路兩側(東起解放大街街、西至礦工街) 保健街兩側(南起濱河路、北至新建路)

3、三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12元/平方米)

東起東環路,轉中華路、東外環路,西至迎賓大街轉中華路、西環路;南起細河,北至東風路的地段

紅樹街道,站前街道,新丘大街、新發路兩側,清和大街、新昌路兩側, (一、二等地段除外)

4、四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6元/平方米) 經濟技術開發區。

除上述一、二、三等以外的地區。

(二)阜、彰兩縣地段等級的範圍及單位税額標準

1、阜新縣

(1)一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12元/平方米)

文化路兩側(東起繁榮大街、西至民族大街)

(2)二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6元/平方米) 環城路以內及兩側(一等地段除外)

(3)三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3.6元/平方米) 除一、二等以外的縣城用地。

2、彰武縣

(1)一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12元/平方米) 解放大街、中華路兩側

(2)二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6元/平方米) 環城路兩側

(3)三等地段(年税額標準為3.6元/平方米) 除一、二等以外的縣城用地。

(三)建制鎮、工礦區不劃分地段等級,單位税額標準為3.6元。

本方案由市地方税務局負責解釋,對地段等級劃分不明晰或有爭議的地方由市地方税務局裁定。

阜新市地方税務局 二00七年四月十五日

對比之前的法規,修改的幅度是比較大的,且適用於當前的社會形勢,在阜新市的公民、法人需要遵守以上法規的規定,繳納一定規定税費,對於逃税漏税的情形,一經查實,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