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自用出租一樣嗎?
一、土地使用税自用出租是一樣的
不少企業將房產作為企業辦公經營用房或者對外出租,無論採用哪種形式,都涉及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企業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徵税。無論是出租還是自用,都是按實際使用土地權證面積×單位定額税(如當地定額税為8元/平方米)作為應繳税額。因此,出租或自用對繳納土地使用税計算無影響。
二、自用出租房產税的計算方式
根據房產税相關規定,房產税採用從價計徵。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税餘值為計税依據。自用房屋應繳房產税=房產原值×(1-原值減除比例)×1.2%,當地税務機關核定的“原值減除比例”為30%。當房屋出租時,應繳房產税=租金收入×12%。依據營業税相關規定,出租房屋應繳營業税=租金收入×5%。應繳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別是營業税的5%、3%、2%,應繳印花税是租金收入的0.1%。當以租金收入作為基數時,上述各項合計綜合税費率為5%×(1+5%+3%+2%)+0.1%+12%=17.6%。
三、土地使用税的減免
按照税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優惠包括:
土地使用税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88)國税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此外,現行税法還規定:
土地使用税分佈圖
(1)企業關閉、撤銷、搬遷後,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批准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2)企業範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審批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税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税務局審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核,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税。
從最新的城鎮土地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不管房屋是自用還是出租,在土地使用税自用出租都是一樣的,一般是按照實際使用的面積來計算。其中不同的是應交納的房產税不同,一個依據的是房產税法一個依據的是營業税的相關規定,因此不同性質的房屋的税基不同,所以在實際的計算中土地使用税不必過於糾結,合理的劃分自用和出租的面積才能將利益最大化。
-
江蘇省土地使用税2021是什麼?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依法納税是我們的義務,我們知道義務是強制的必須履行,對於存在有逃税、偷税、騙税的行為,如行為惡劣後果嚴重可能會處罰刑法分則中的相關罪名。江蘇省土地使用税進一步實施保證了江蘇省政府的財政收入,有利於政府發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
-
城鎮土地使用税標準有哪些
眾所周知,土地大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有國家才有土地的所有權。那麼大家知道城鎮土地使用税標準規定有什麼?城鎮土地使用税規定國家機關,軍用地不收取税,經批准開山填海或者其他用途的土地免徵税時間為五到十年。城鎮土地使用税標準規定有什麼《中華人民共和...
-
不交房產税土地使用税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土地使用税是擁有土地使用權之後非常重要的內容,但是在生活中我們依然可以看到不繳納土地使用税的狀況,如果是屬於土地使用税減免規定範圍內的話,就無需繳納土地使用税,但如果不屬於減免範圍的話,不繳納土地使用税就需要受到相應的處罰,那具體來説不交房產税土地使用...
-
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目的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目的是什麼?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目的是: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能夠調節不同地區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為企業和個人之間競爭創造公平的環境。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鎮及鎮以上城市開徵,因此其全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