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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改房怎樣分割?

安置房2.81W

對於離婚時已經取得產權的房改房,根據登記及出資情況在以下不同情形下處理是不一樣的:

離婚時房改房怎樣分割?

1、婚前一方承租,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改房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雖然該種房產系一方婚前取得所有權,並且登記在一人名下,但是該房是用婚後共同財產所購買,故不影響對該房夫妻共同財產性質的認定。如果女方婚後無房可居,按照照顧女方的原則,很有可能判歸女方所有。但是取得房產的一方須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婚前由一方父母承租,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產分割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購買該房屋,然後登記於該方名下的,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可以認定為父母對其子女的贈與。如果該房屋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則父母對該房屋沒有所有權,便談不上贈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該房屋系房改房,一方父母具有承租權的存在,所以這部分價值應予以從市值中扣除,歸承租權方所有。然而也可以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該部分價值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由一方父母承租,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房產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實踐中,房改房的情況也是多種多樣的,因此在離婚進行分割的時候,就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處理。上文中,本站小編已經為大家總結了三種比較常見的房改房分割情況,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遼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