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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分割]父母出資參與子女購房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離婚房產分割]父母出資參與子女購房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父母出資參與子女房屋的購買,那麼在離婚時房產應該如何分割呢?請大家閲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父母出資參與子女購房,在雙方離婚時該房產如何進行分割?

:這要分別情況進行區別對待。

情況一,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置房屋,房產登記在已方子女名下,該房產應視為父母對已方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視為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情況二,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置房屋,房產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購房款應視為父母對已方子女的贈與。該房一般視為子女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如果雙方結婚時間較短或未實際共同生活,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已方子女應視情況適當多分。

情況三,雙方父母婚前共同為雙方購買房屋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該出資款應視為父母對已方子女的贈與。雙方離婚時財產按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但如果雙方出資比例相差懸殊,則應視雙方結婚時間或共同生活時間長短等情況由出資較多一方適當多分。

情況四,雙方父母婚前共同為雙方購買房屋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出資款應視為父母對已方子女的贈與。雙方離婚時,該房產應認定為產權登記方所有,但另一方出資部分應予以返還。

情況五,一方父母婚後全額出資為子女購置房屋,產權登記在該方子女名下,該房屋應視為該方子女的個人財產,該出資應認定為父母對已方子女的贈與。

情況六,一方父母婚後全額出資為子女購置房屋,產權登記在已方子女配偶名下,該房屋應視為雙方夫妻共同財產,但在離婚共有財產分割時,如雙方共同生活或結婚的時間較短,已方子女一方應視情況多分。

情況七,雙方父母婚後共同為子女購房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該房屋應視為雙方的共同財產,該出資應認定為父母對已方子女的贈與。如雙方出資比例相差懸殊,且雙方共同生活或結婚時間較短,可視情況由出資較多一方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