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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者權利的內容有哪些?

著作權7.42K

表演者權是著作權中的一項權利。表演者權與表演權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權利內容和權利行駛相差甚遠。那麼,著作權法對於表演者權的權利規定的內容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表演者權的內容。

表演者權利的內容有哪些?

表演者權利的內容: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

(五)許可他們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

(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表演權與表演者權的區別

表演者權指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

表演是一項創作性的活動,表演者藉助聲音、表情、動作來表現作品,使觀眾以聲情並茂、生動形象的方式更加充分的感知和理解作品。不同的表演者的水平和風格迥異,從而帶來極具個性的享受。為了保護表演者表演不被歪曲,法律賦予了表演者人身權利;另一方面,對錶演活動進行商業性利用,可以帶來經濟效益,所以,法律又賦予其財產權利。

權利歸屬不同

表演權屬於著作權,表演者權屬於鄰接權。

例如豫劇《程嬰救孤》的作者為編劇陳湧泉,他擁有著作權;河南省豫劇二團是表演者(表演者可以是演員,或者演出單位),其擁有鄰接權。

權利主體不同

表演權的權利主體是著作權人(編劇),表演者權的權利主體是演員或者演出單位。

表演權的主體是作者,具有唯一性;表演者權的主體是演員或演出單位,其不具有唯一性。如豫劇《程嬰救孤》的作者為編劇陳湧泉,即該劇的原創作者是唯一的,如果對作品演出、改編、翻譯的話,要經過作者許可;如果該劇交與其他劇團演出,則又會產生新的表演者權利人,即一部作品如果經過不同表演者的多次表演,那麼擁有表演者權的人不止一個,而表演權主體還是作者一個人,原因就是作品本身沒有變化,而各個表演者的活動卻並不相同。當然,有時這兩種權利也會產生重合。如原創型歌手,歌曲由其演唱,另一方面他又是詞、曲作者,那麼這名歌手既享有表演權又享有表演者權。

權利客體不同

表演權的客體是作者的作品本身,表演者權的客體是現場的表演。

表演權是固定的文字,它具有閲讀性及表演性;表演者權是生動的活演出,它具有鮮活性及欣賞性。

權利內容不同

表演權是著作權的一種,包括對作品的現場表演及機械錶演兩種權利(財產權);表演者權是著作權鄰接權的一種,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

表演權包括以下內容:(1)表演自己的作品;(2)授權他人表演其作品;(3)公開傳播作品的現場表演;(4)授權他人用各種方式公開播送其作品的表演。

表演者擁有以下權利:(1)表明身份權、(2)保護表演形象權、(3)許可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權、(4)許可錄音錄像權、(5)許可複製、發行權、(6)許可信息網絡傳播權。

表演者權利其實就是我們知道的鄰接權中的一種權利類型,對於表演者就應該享受表演者權利的全部內容,一旦權利受到侵害就要積極的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關於表演者權利你有需要諮詢的法律問題可以訪問律師3網站,專業的律師會為您做出滿意的解答。


表演者權利主要有哪些

什麼是表演者權?表演者享有哪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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