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我們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其實已經獲得了房屋的所有權,但對於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則仍舊是屬於國家所有的,此時只不過在一定年限內擁有使用權罷了。因此一般問到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實都是指的佔用土地的使用年限。那究竟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呢?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一、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最糾結的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讓很多人都擔心,那我麼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於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這是錯誤的,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註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税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説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二、商品房銷售應公示哪些費用

1、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代收代辦收費應當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2、商品房銷售時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同時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3、商品房所在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公民對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享有永久的所有權,但對於房屋下面的土地則就有具體的使用年限了,而從法律規定來看,對於一般的民用住宅規定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為70年,但這並不是從購房者購買了房屋開始計算的,而是從開發商獲得了土地使用權開始計算,因此即使購買的是新商品房,此時的使用年限其實也是不足70年的。

標籤:年限 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