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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備案表應該怎麼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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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備案表應該怎麼填寫

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備案表應該怎麼填寫

1.報送註冊商標使用許可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義備案,適用本書式。備案表應當打字或印刷。許可人/被許可人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不得修改格式。

2.許可人應填寫變更後許可人名稱,許可人/變更後被許可人名稱、許可人/被許可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許可人/變更後被許可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同時在姓名後面填寫證明文件號碼。

3. 許可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許可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許可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劃名稱。許可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4.國內許可人/被許可人不需填寫英文。

5.屬於共有商標的,應當在“是否共有商標”選擇“是”;非共有商標選擇“否”。

6.共有商標報送註冊商標使用許可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義備案,需由代表人報送,許可人名稱/地址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地址。如代表人名義不變,則首頁中變更前許可人名稱不需填寫;其他名義變更的共有許可人可依次填寫在申請書附頁上(可再加附頁),未變更的,則附頁中不需填寫。非共有商標的,不需提交附頁。

7.註冊商標使用許可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義備案由許可人報送。委託代理機構報送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並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並加蓋代理機構章戳。未委託代理機構的,不需填寫。

8.一份申請書填寫一個商標註冊號。

9.再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通過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其註冊商標。註冊商標使用再許可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義的,不需填寫是否共有商標及附頁。

10. 許可人/被許可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許可人/被許可人章戳(簽字)”處蓋章。許可人/被許可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11.申請按類別收費,一個類別受理變更費為500元人民幣。

12.備案事宜並請詳細閲讀“商標申請指南”

變更許可人首先要填寫一張被許可人變更表。首先要填寫許可人的名稱有中文,也有英文都要填寫;然後是填寫許可人的地址,一樣中文和英文都有;然後是填寫聯繫人地址、商標註冊號等;在然後就是填寫變更後的信息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