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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不能開第二份怎麼辦

離職證明不能開第二份怎麼辦

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允許公民或企業從事一些特定的事項,而這些事項也就是行政許可事項。通常,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原單位不能開離職證明,該怎麼辦?

1、按照勞動合法規定,無論是辭職、辭退、離職,用人單位都應該出具離職證明。2、如果用人單位拒不開具證明,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責令其改正和出具證明。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