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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如何買賣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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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如何買賣才合法?

一、宅基地如何買賣才合法?

宅基地不管如何買賣都不合法,這是由於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買賣的。我國農村的土地制度是集體所有制,宅基地從根本上來説,是農村集體土地,農民所擁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鄉之間自由買賣,也不可在村民集體中互相買賣。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二、 農村村民出賣住宅後還可以再申請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嗎?

農村村民出賣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户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併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户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村民如果在經過集體組織的同意之後,將宅基地上的房屋售賣給他人,那麼此種情形下,該村民就失去了使用宅基地的資格。根據相關規定,因實施房屋出賣行為導致喪失宅基地使用權的,將不能再申請獲得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