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買賣怎樣才有效
隨着經濟的發展,有很多農村人選擇離開家鄉到城市去打拼。對於農村空置的宅基地,他們想出售給他人,但他們大多數人對宅基地買賣怎樣才有效不瞭解。其實按着政府的有關規定,農村宅基地是可以出賣的,但只能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員。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宅基地買賣怎樣才有效
一般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一)出賣人將宅基地房屋出賣給城市居民前或同時,該房屋所佔宅基地因徵用已經轉為國有土地,原為農民身份的出賣人亦轉為城鎮居民,宅基地性質已發生轉變的;
(二)城市居民購買農村私有房屋後,如果已購房屋已經由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並取得合法權屬證書的;
(三)城市居民購房後已將户口遷入購買宅基地房屋所在地,並轉為農民身份的;
(四)買受方協議簽字人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為購買房屋所在地集體組織成員,且在購房時為家庭成員共同出資,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其買賣合同內容,可以認定為家庭共同購房的;
(五)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訂之前,將房屋轉讓給回鄉落户的幹部、職工、退伍軍人以及華僑、港澳台同胞的;
(六)對同一房屋經多次轉讓的效力的判斷,可以依據最後一手買受人的身份情況結合前述處理原則進行判斷。
二、宅基地買賣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宅基地使用權的有效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必須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即同村的村民間買賣才有效,城鎮居民或其他村村民購買宅基地在法律上均認定為無效。
(二)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或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
(三)轉讓行為需徵得集體組織同意。需由村委會、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縣(市)國土資源局逐級審核,批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逐宗落實到户。
(四)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隨房屋一併轉讓。
(五)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面對大量的農村人離開家鄉,有不少宅基地被空置的問題,我國政府也相應的出台了政策,允許農村宅基地買賣,但只能出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且出賣人不得再申請批准宅基地。至於宅基地買賣怎樣才有效,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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