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房子被強拆怎麼投訴?
一、房子被強拆怎麼投訴?
房子被強拆是可以向當地的房管部門來進行投訴舉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遭受到非法暴力強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拆遷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二、強制拆遷聽證的原則是什麼?
舉行聽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原則
公開是聽證程序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也是防止用專橫的方法行使權力的有力保障。具體而言,公開原則要求聽證程序公開進行,舉行聽證會之前應發出公告,告知利害關係人聽證程序舉行的時間、地點、案由等情況;允許羣眾、記者旁聽,允許記者採訪報道;在聽證過程中,當事人有權在公開舉行聽證的地點進行陳述和申辯,提出自己的主張和證據,反駁對方主張和證據。
2、職能分離原則
職能分離原則是指在聽證過程中從事裁決和審判型聽證的機構或者人員,不能從事與聽證和裁決行為不相容的活動,以保證裁決公平。
3、事先告知原則
舉行聽證,作出強拆決定前,應當告知相對人聽證所涉及的主要事項和聽證時間、地點、以確保相對人有效行使抗辯權,從而保證行政決定的適當性與合法性。
4、案卷排他性原則
案卷排他性原則是在正式聽證程序作出的決定只能以案卷為根據,不能在案卷以外,以當事人未知悉和未論證的事實為根據。目的是保障當事人有效行使陳述意見的權利和反駁不利於已證據的權利。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把握面臨着強制性拆除,如果行政相對人身為這樣的一種強制性拆除已經侵犯到自身的合法利益,那麼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是可以採取合法的途徑救濟自己的權益的,比如説可以投訴渠道,或者是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
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遭遇強拆怎麼辦
一、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遭遇強拆怎麼辦1、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科學的做法是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後,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於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後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
-
行政機關強拆違法怎麼追責?
一、行政機關強拆違法怎麼追責?行政機關強拆違法可以直接要求對方賠償或者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直接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向相關當事人提出賠償或要求其承擔責任。在國有土地房屋徵收過程的兩個環節中明確規定了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
-
如果是合法的房屋遭強拆了怎麼辦?
(一)拆遷前的談判技巧當房屋拆遷公告頒佈後,拆遷人的工作人員約被拆遷人洽談拆遷協議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產權調換)被拒絕,被拆遷人應依法提出合理主張、耐心與其洽商,同時要注意談話的語氣。(二)利用行政訴訟爭取時間在拆遷人聲稱要裁決或剛剛通知被拆遷...
-
強拆合法建築的依據是怎麼規定的
一、強拆合法建築的依據是怎麼規定的強拆違法建築的相關規定是,對於違法建築,一般情況下是先由當地的城鄉規劃主管建設部門責令拆除,如果當事人沒有在指定的期限內拆除,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對違章建築進行強制拆除,若當事人對違法建築強制拆除的處罰有爭議,可申請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