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房屋面臨強拆怎麼辦?
一、國有土地房屋面臨強拆怎麼辦?
國有土地上房屋依法需要徵收的需要依法進行補償,並需要遵守先補償後搬遷。徵收需要徵收人以及相關征收部門作出不同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救濟期限內救濟,依照法律規定維權。
到了下達補償決定階段,可以提起復議或者訴訟撤銷,徵收人作出的徵收補償決定,如果依法撤銷補償決定,即可阻止司法強拆。因為法院裁定非訴執行的依據主要是合法有效的徵收補償決定。如果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復議或者訴訟,期限一過,再到法院就會直接駁回訴訟。行政訴訟中起訴期限是屬於起訴條件的。不同訴訟時效等。
二、強制拆遷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4、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追責的方式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民事賠償。違法強拆的維權基本方法:
(一)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
(二)在被強拆後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
(三)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
(四)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複議。
(五)訴訟目的主要是推動問題的解決,得到合理的拆遷補償。
三、強拆後可獲取的相應賠償有哪些?
賠償請求人在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時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確定強拆違法後先向賠償機關提出,賠償機關在收到之日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請求國家賠償的期限,一般為2年,從相關部門或人員行使權職時的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之日開始計算。
被拆遷人在遭遇相關部門強拆的時候,既可以針對相關部門強拆行為提起訴訟,並申請賠償,由法院根據法律作出判決,也可以先確定拆遷人的行為屬於違法,等法院判決確定違法後,再想賠償機關提出賠償。
所以只要是在正常合法的範圍之內,國家是可以拆除當事人的房屋的,但是國家在拆除之前,會給當事人時間和規定,讓當事人搬遷,都是人搬遷之後,雖然這個房屋沒了,但是這個補償是可以領到的,國家會按照當事人房屋的具體價值來給當事人進行補償。
-
徵收方拿出“鹹魚”般的補償標準來徵地時,被徵收人該咋辦?
在徵地實踐中,老百姓對於徵地工作意見比較明顯的就是徵地補償標準的滯後性問題。一些地方的徵地補償標準多年不更新不調整,在開展徵地活動時,給出的補償安置方案採用的還是7、8年甚至10年前的補償標準,導致被徵地農民朋友很難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有農民朋友抱...
-
城鄉規劃局對違法建築可以強拆嗎
一、城鄉規劃局對違法建築可以強拆嗎?城鄉規劃局對違法建築可以強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准進...
-
一般被強拆屬於違法嗎?
一、一般被強拆屬於違法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6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
-
對違法建築的違法強拆合理嗎?
一、對違法建築的違法強拆合理嗎?不合理。(一)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二)對於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三)依據《行政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