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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土地歸誰管

農村集體土地歸誰管
律師解答:國土局。律師解析:1、農村土地徵收歸國土局管。
2、農村土地徵收應當履行報批手續、獲得省政府批准,徵地時應由村民委員會與政府徵地辦公室簽訂土地徵收補償協議,進行合理補償。
3、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説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