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土地承包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樣的

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樣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樣的

(一)國家所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1、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體育、衞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6、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二)注意:

1、上述提到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2、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

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四)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二、年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對除國有土地之外的集體土地的開發、利用的權利。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

1、農村土地使用權

根據農村土地的類型來確定土地的使用權年限,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不過目前政策是到期後自動延長30年。草原實行50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為30年至50年。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沒有年份限制。

3、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建設用地只能由本村的村集體內部組織成員所有,具體的使用年限還是需要根據具體的建築類別所簽訂的合同來定。

土地在使用權限,已經到期並自己還想使用的情況下,需要在到期之前辦理續簽手續。因為辦理土地使用權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具體需要繳納多少的税,是根據土地的使用類型和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的。不過國家特定的項目使用土地是不用交税的。

標籤:年限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