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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條件:

1、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同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由抵押權人認可並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後,發放確認文件,並批准抵押;

(2)以劃撥、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質實行差額抵押,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發放確認文件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的特點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是一種不動產權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點: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説,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開發商只有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才能投資建設房產,法律上所規定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操作沒有針對特定的對象,不管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他的法人組織,甚至是普通民眾,只要對土地有完全的處置權就可以依法進行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