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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怎麼處理

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怎麼處理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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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婚前財產公證

所謂婚前財產公證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對婚前的財產歸屬進行約定並對這個約定辦理公證,由公證處對雙方的簽約行為和協議內容是否真實合法進行審查,確保夫妻雙方今後發生糾紛時,可以有效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有兩種: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後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婚前財產公證,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這就為大家解答了怎麼婚前財產公證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