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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土地使用證權證有無的區別有哪些?

現在很多人買房子,房子的類型也是不盡相同的,比如普通的樓房,還有一種可能是大眾都比較的喜歡的,那就是別墅類型,不僅整體住房口比較大,而且看着很大氣,環境特別優雅,尤其是帶花園的那種,這就會涉及到花園部分的土地使用權,一般來説有土地證在動遷時,花園部分也可獲得補償,無土地證只能補償房子那部分。

花園土地使用證權證有無的區別有哪些?

一、區別

有土地證在動遷時,花園部分也可獲得補償,無土地證只能補償房子那部分。

二、土地證與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我國頒佈的土地證書主要以下幾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4、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批准的土地他項權利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確認土地他項權利。2003年,中國開始頒發林權證,其四項權益裏,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權益。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證是對個人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俗稱。《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沒有它,將很難從根本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多數購房者從不關心,也未領到過。其實土地證和房產證一樣重要。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 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 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可以去土地轄區土地管理局查詢。一般在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會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説開發商有項目規劃了,政府許可了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然後方可使用該土地,所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並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花園在買房人買房子時是附帶的,所以花園的土地買房人也是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動遷時,只要有土地證,花園部分也可獲得補償,如果沒有土地證那就只能補償房子那部分。花園就是屬於別墅的附屬部分,和別墅是連帶關係的,應該是要有土地使用權的,如果沒有土地使用權,那麼住户是沒有對花園的處理權的,不能使用,在拆遷或者徵地時也是不進行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