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包乾制?
什麼是包乾制
一般來説,包乾制是指的該小區的業主通過一個招標和投標的形式來選出一個符合他們的相關的資質要求的物業管理企業來給他們進行服務,然後物業和業主雙方基於在公平、公正和平等這樣的一個原則簽定一個雙方都滿意和認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在這一份合同裏面需要明確的是物業將會給業主們提供的服務項目以及相關的標準。與此同時,在當這個物業管理企業保質保量的完成了他們的一個服務工作以後,相關的享受到服務的業主們應該支付給這個物業管理企業一筆固定的服務費用,那麼這一筆費用的盈利以及虧損都將由這個物業企業所享有或者是自行承擔。
也就是説,包乾制是物業和小區業主商量好之後的一手切,不管之後物業公司就是盈利還是會虧損都將與小區的業主毫無關係,然而酬金制則是抽出那一部分利益,其餘的虧損或者是盈利都是由小區業主來承擔或者是享有,也就是説一個的風險是由業主所承擔的,一個的風險是由小區的物業所承擔的。
當然,這並不是意味着酬金制的一個物業的計算方式就比包乾制的物業計算方式差。相應的風險也會帶來相應的便利和收益。其實酬金制是更加的公開透明化的,一般平時的開銷都會打到一個公開透明的賬户裏面,名師沒有經過業主的同時,物業是沒有辦法自己進行取款的。包乾制的就相對的沒有這麼透明化,只用每個月交固定的一個物業費就可以了。也就是説,包乾制的話,在前期就必須要選好一個物業,一個讓你覺得是值得信任的物業,然後再就是要把具體的價格算好,明確好,在進行簽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定義】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內容和形式】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條【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百四十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第九百四十一條【物業服務轉委託的條件和限制性條款】物業服務人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組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應當就該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向業主負責。物業服務人不得將其應當提供的全部物業服務轉委託給第三人,或者將全部物業服務支解後分別轉委託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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