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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對於家庭暴力干預機制的規定是什麼?

在當今這個社會,經常會發生一些家暴等事件,家暴的產生在我國引起了重大的關注,因此,國家對於這個問題十分的關注,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措施進行規定,比如説現在正在實施的反家暴三級預警干預機制。那麼,我國法律對於家庭暴力干預機制的規定是什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解釋一下這個問題。

我國法律對於家庭暴力干預機制的規定是什麼?

一、創建背景

2008年7月,國家公安部、全國婦聯等七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以正式文件形式將家庭暴力案件處置納入到“110”出警範疇,為打擊家暴提供了堅強可靠的警務處置依據。國家七部委文件下發後,同江市婦聯迅速在全市範圍內對家暴問題開展了調研,全面分析當地家暴產生的原因及存在現狀,多次與主管市領導彙報,與公安局溝通協商,2009年3月,正式掛牌成立了同江市“110”反家暴報警中心,並在市區3個派出所和鄉鎮11個派出所同步成立了“110”家暴報警投訴站。至此,同江市市鄉村三級“110”反家暴投訴網絡全部建成。

在“110”反家暴投訴處置工作中,興華派出所和繁榮派出所在基層14個派出所中率先實施三級預警干預試點工作,經過一年的探索總結,形成一整套反家暴三級預警干預的工作流程,從2010年3月開始在全市其餘12個派出所進行推廣與實施。2010年8月,同江市繁榮派出所的反家暴三級預警干預工作在全省維護婦女權益“築網行動”推進會上作了經驗交流。

二、主要特色

“110”反家暴三級預警干預機制有一整套信息工作表、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作為其執行強有力的支撐,每一級有其具體措施,環環相扣,逐一落實。

在反家暴三級預警干預中,一級干預工作要求做到深入細緻,處置得當,教育深刻,癥結找準,指導有力,監管有效,是確保家暴不升級的關鍵所在。同時,三級預警干預機制得以有效落實,一整套科學有效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突發應急制、統計分析制、定期回訪制、督辦檢查制等制度,明確辦案的流程和職責,為每一級措施落實提供依據和保障,真正使三級預警干預機制納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

三、具體做法

一級出警干預。接到報案後,“110”投訴站及時出警,保護受害人措施得當,建立受害人信息檔案,為受害人提供信息卡。接着對施暴者提出警告處理,予以批評教育訓戒,及時介入心理疏導,深入分析家暴癥結所在,幫助家庭成員樹立正確的家庭婚姻觀念和科學處理家庭矛盾的方法。納入一級警務干預的家暴家庭,派出所和社區啟動一級關注,將其作為重點監督對象,加強日常監督和管理,確保家暴現象不升級。

二級干預上升至“繭式監視”。由暴力家庭所在的社區居委會、周邊鄰居、親朋好友、領導同事對受害家庭進行“繭式監視”,密切關注,發現矛盾苗頭及時疏理,確保家暴事件的不再發生。在社區專門開辦“丈夫學校”、建立“心靈驛站”,為有問題的丈夫開展宣傳講座,對他們進行説服、教育和心理輔助治療。

三級干預為終級警務干預。對重點家暴家庭實施三級預警干預機制,特別是已經接受過一、二級干預的家庭,派出所會啟動“警務監視”,加強附近的警備巡邏,表明警方的嚴重關注。社區和派出所定期開展回訪工作,實行綜合治理,必要時採取有力措施對施暴者進行打擊。

首先小編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反家暴三級預警主要是一整套的措施,其中包括一級是出警進行干預,第二級是由相關部門進行監視,第三極是警務的干預。如果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太懂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