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宅基地轉讓怎麼寫的?
一、一般宅基地轉讓怎麼寫的?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於瀏河鎮紫薇園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具體的位置編號和麪積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競買或摸號後確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權歸乙方享有。
二、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萬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萬元,餘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並交付給乙方後3日內付清。
四、房產歸屬
1.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資建造,房產歸乙方所有。
2.建房手續由甲方配合辦理,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將土地證和房產證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宅基地轉讓款25萬元,並償付違約金25萬元,如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則已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七、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二、宅基地流轉的方式有哪些?
1、 轉包
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户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原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這種土地流轉方式目前較為普遍。採取這種方式流轉的,大多數是家庭主要勞動力外出務工經商而又不願意放棄承包經營權的農户。
2、 轉讓
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經發包方同意後,當事人可以要求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註銷或重發手續。通過轉讓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3、互換
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各自需要或者方便耕種管理,通過自願平等協商,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可由原承包者承擔,也可隨互換而轉移,但如果轉移了則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入股
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承包方按股分紅。
5、 出租(租賃)
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包括個人、集體、企業或其他組織)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人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出租人(承包方)負責。
6、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原承包方)在通過農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權性質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存在的前提下,以不轉移農村土地之佔有,將物權性質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債權擔保的行為。在抵押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即抵押權人)依照擔保法規定拍賣、變賣物權性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以物權性質土地承包經營權折價受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宅基地轉讓是可以實施的行為,只要獲得雙方的同意那麼就需要寫一份轉讓的協議書,在寫時就需要把房子的概況,還有轉讓的方式,價格,期限寫明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權益可以獲得保護,轉讓的協議書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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