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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轉讓怎麼寫申請書

農村宅基地轉讓怎麼寫申請書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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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轉讓申請

您好,關於“農村宅基地轉讓怎麼寫申請書”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需要受讓方也是宅基地所屬村委會農業户籍,雙發一起到村委會申請辦理過户手續,

公示後,全村三分之二通過,再由村委會辦理過户,

《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上述內容就是對於農村宅基地轉讓申請的相關回答。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