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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具體有哪些

各類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1、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商業、文體、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