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怎樣補房屋土地使用證
房屋土地使用證説起來對於大家也是屬於非常重要的物權證明了,辦理了土地使用證才能夠有效的保護到不動產的產權完整性的。一般房屋土地使用證肯定也不會經常的要用到的,不過有些人可能也是因為保存的不當所以不小心給丟失了,那麼,在我國怎樣補房屋土地使用證?
一、在我國怎樣補房屋土地使用證?
土地權利證書嚴重污損、毀壞或記事欄記載已滿的,土地登記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土地登記機構提出換證申請。 土地權利證書遺失、滅失的,土地登記權利人應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刊登土地權利證書遺失、滅失聲明15 天后,持刊登聲明、遺失、滅失原因的書面説明和承擔法律責任的具結保證書等,向原土地登記機構提出補證申請。 土地登記機構受理換證、補證申請後,應當及時進行審核,補證登記應予以公告,經原批准機關批准後記載於土地登記簿,並予以換髮或補發土地權利證書。 換(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上應當註明“換(補)發”字樣和原土地證號。
二、補辦土地使用證需要哪些材料?
1、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為單位的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三、土地使用證上面都記載了哪些信息?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保存。其主要內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3、備註。
4、變更記事。
5、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四、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補辦房屋土地使用證也是到原先的發證機關提出來的,但是土地使用證補辦的前提必須要進行登報聲明,在15天以後原土地機關還會對相關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情況屬實的話就會補發新的土地使用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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