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上的劃撥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證是使用土地的有效法律憑證。購房者在購買到房屋之後,會有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證,以證明該房屋的權屬。許多人會發現自己的土地使用證上會寫有劃撥這兩個字,那土地使用證上的劃撥是什麼意思?本站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
一、土地使用證上的劃撥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不能進行轉讓。
二、劃撥土地使用權主要特徵有哪些?
1、公益目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只適用於公益事業或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對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3條明確只有下列建設用地才可以適用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2)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從上述規定來看,在制度設計上,我國已經將劃撥土地使用權定位在公益事業和國家重點工程建設上。
2、行政行為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3、無償性
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為產生,在交納徵用補償安置費後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權,不需要向國家交納出讓金和簽訂任何合同。只是需要進行登記以確定土地使用權的範圍並表明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
4、無期限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後有償使用。
以這種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進行轉讓。劃撥土地的使用沒有使用期限,它一般是公益用地或一些國家的工程項目用地,只能由政府批准而產生,而且它是無償使用的,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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