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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土地使用證年限有多久

工業土地使用證年限有多久

工業土地使用證年限有多久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佈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國有出讓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

(1)作價出資(入股)。是國家以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作為出資投入改組後的新設企業,該土地使用權由新設企業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關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目前,採用此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業。

(2)授權經營。國家根據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後授權給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國家控股公司,作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的國有獨資公司和集團公司經營管理。

土地的使用年限的會有不小差異,但是最為重要的還是自己需要注意的其中的差異,只要自己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的操作就可以進行續約,因此有關的當事人不需要過度的糾結,工業用地的審批雖較為麻煩,但是需要自己耐心的等待,就會得到有效的處置。